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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,人才選拔的多元錄取機制逐步建立,2014年,蚌埠二中獲得清華大學“新百年領軍計劃”資格,為了選拔素質全面、特長顯著的優(yōu)秀學生,根據2014年清華大學“新百年領軍計劃”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,結合學校實際,特制定以下遴選方案。
一、組織機構
成立蚌埠二中清華大學“新百年領軍計劃”工作領導小組,全面負責此次選拔工作。
組長:李新義
副組長:冉一鳴鄭可根李建平王軍
成員:高三年級組長、班主任、教師代表、高三家長委員會代表、學校學生會干部代表
二、推薦原則
1.公開、公正、公平、擇優(yōu)
2.全面性、發(fā)展性、民主性、選擇性
三、推薦名額
1人(面向理科同學)
四、推薦條件:
1.面向志向遠大、追求卓越、品學兼優(yōu)、素質全面的應屆高中畢業(yè)生。
2.學業(yè)成績綜合排名位于全年級前1%。
3.高中階段綜合表現(xiàn)優(yōu)秀(包括學科競賽、獲獎情況、社會工作與社團活動、參加志愿服務活動等)。
4.有下列情形者,不得被推薦:不孝敬父母;不關心他人,從未參與社會公益活動;有不良誠信記錄;考試作弊、受到處分或其他違法違紀違規(guī)行為。
五、遴選程序
(一)宣傳動員
學校利用網站、廣播和會議等多種形式廣泛的宣傳動員,深入討論制定并公布實施方案。
(二)選拔流程
1.個人申請:符合條件的學生向學校提交報名表,提供個人500字以上的自薦信,附相關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。
2.公布排名:公布學業(yè)成績綜合排名位于全年級前1%的學生名單。
3.初步審核:學校推薦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清華大學推薦的要求和學校制定的方案,審核推薦學生所提供的綜合素質材料及學科成績,確定理科年級前10名學生進入面試。
4.考察認定:接受清華大學招生教師來校按照1:3比例重點考察學生。
(三)公示
對最終獲得推薦認定的學生在校園網和校務公示欄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,接受各方監(jiān)督。若有異議,評審委員會進行復議,復議后予以公開答復。公示期內無異議者,作為最終推薦對象。
(四)簽字報送
獲推薦的學生須按照規(guī)定的時間在清華大學招生網網上報名;校長辦公室填寫清華大學“新百年領軍計劃”中學推薦匯總表、中學實施情況反饋表并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。
六、監(jiān)督監(jiān)察
為保證推薦工作的公平公正,學校除通過網絡和公示欄公示外,還將在推薦工作領導小組中成立專門的監(jiān)督組,對學校推薦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監(jiān)督。
七、權利及義務
1.獲得推薦資格并通過清華大學資格審查和面試,在2014年高考錄取中,“領軍計劃”認定的學生將享受我省清華錄取最低控制線下60分錄?。ㄌ貏e優(yōu)秀的學生可享受最高降至一本線的錄取優(yōu)惠)以及至多30分選專業(yè)的優(yōu)惠政策。
2.必須與學校簽定誠信承諾書,承諾如獲清華大學“領軍計劃”認定,必須參加高考并選擇清華大學為第一學校志愿;同時不得再參加其他高校的保送生、自主招生認定,也不得選擇境外高校就讀。
本《方案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,蚌埠二中享有相關條款的解釋權。
蚌埠二中
2013年10月28日